一、自利利人的意義
自利利人,又稱自益益他、自利利他、自行化他、自他二利。自利,乃利己之意,即為自身之功德而努力修行,以此所產生之善果而自得其利;利人,乃利益他人之意,即非為己利,而為救濟諸有情而致力行善。菩薩以修行六度,能自利利他。如《發菩提心經論》說,修行佈施,能使善名流布,隨所生處,財寶豐盈,是名自利;能令眾生、心得滿足,教化調伏,使無慳吝,是名利他。……
自利利人是大乘佛教的目的。一個人的所做所為能夠自他兩利,是最上等人,是佛的世界。《七處三觀經》說:“人有四輩:有人自護身,不護他人身;有人護他人身,不自護身;有人亦不自護,亦不護他人;有人亦自護,亦護他人。是人不自護,亦不護他人,是最下賤人。護他人,不自護,是勝上。若人自護,不護他人,是勝上。若自護,亦護他人,最第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