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
蓮師說:人們之所以不想從世俗成就的追逐中轉身離開,是因為他們不明白因果業力的道理和輪迴的特性。此生的逆境是由於往昔的業力,因此不要怪罪到他人!在修道上精進!

除非斷捨了散逸,否則要透過心靈修持達到成就是很困難的! 只要還未免除二元分別的執念,行菩提心就仍然遙不可及。

蓮師又說:會墮入下三道的惡趣,是由於十惡業,因此,即便是最微小的罪惡都要悔改並且誓願戒除!只要你尚未摒棄我執,那麼不管再怎麼微細的惡行,仍舊會導致後果,因此戒除惡行是必要的。有著概念所緣的善業不會成為解脫之道,因此,要在離念之中懷攝你所有的心靈修行!多生累劫所造的善行,仍舊會被一念嗔心所毀壞,因此,要以慈心、悲心和證悟的心態來訓練自己!
究竟俱生智慧---唯有透過積聚功德、清除一切過患、獲得成就者的加持,才會降臨。你應該了解,在他處尋找此究竟俱生智慧是愚行。
無論如何,除非你捨棄將事物執以為實的執著,否則這一切都是枉然。 因此,莫要將那些迷惘的體驗視為堅固實存的實相!措嘉,似乎沒有什麼行者真的在正確地修持佛法!在未來時代的末法時期,會有許多歪曲不當的行者將佛法視為交易的商品。 在那個時候,所有遵從我的話語的你們,千萬不要放棄十法行。 *繕寫經典、供養、施贈他人、諦聽法教、受持熟記、披讀、開演闡述、諷誦、思維與禪修法之意涵。只靠知識性理解是不可能領會這些言教的根本要義,唯有透過直接體驗才能真正有所了悟。不要將語言文字誤認為是法教的真實義,當刻就要將修行融入自己的生命中,從輪迴中獲得解脫。

2015年8月10日

蓮師說:修習十善,並對何者當避免、何者當遵行的“黑白業”因果有信心,如此則所行能無往不利。

    因為真理之力無遠弗屆,要捨棄所有不善和惡行,並採取對治煩惱的有效法門,戮力行善。 不積善之人無法產生崇高的心態,積善者則能擁有崇高之心。 一旦你本身有了崇高的心志,就能努力行善並戒止惡行。因此,透過身、語、意的各種方式來積極行善是必要的。

身業一   殺生
           殺是中斷生命的延續。 有三種因三毒產生的殺業:
一、出於貪的殺業,意指殺害動物因貪求牠們的肉、皮等。
二、出於嗔的殺業,例如因邪念而謀殺他人。
三、出於痴的殺業,意指沒有意圖的殺業,例如,殺死一隻鳥或踩死一隻螞蟻。
        沒有去除三毒的眾生,是不會快樂的。 當歷經下列四步驟,便造成了殺業:
一、有存心:我要這麼作惡!  
二、仔細謀劃並花費氣力。
三、實際的殺生行為並經歷之。
四、高興完成且無悔意。
        殺生的果報會以三種方式顯現:
一、異熟果(報果)是出於貪的殺業,你主要會投生為餓鬼;出於嗔的殺業,你主要會投生在地獄道;出於痴的殺業,你主要會投生為畜生。
二、增上果是因為先前強烈的惡行,即便投生為人,也會短命或多病。
三、等流果(習果)是因為先前的習氣使然,你會以殺生為樂。
        措嘉,因此我們必須嚴禁這些行為。
     佛經上說,如果努力鄙棄這些行為,你將轉變先前的異熟果、等流果和增上果,然後能擁有人、天的眾多快樂。
     取走他人的性命跟謀殺自己的父母或小孩毫無差別。尤其在各種不同的殺生中,最嚴重的惡果是殺害一位已生起菩提心之菩薩的性命。

第二項身的惡行要義——不告而取,即是據他人之財為己所有。這項惡行包括了用暴力強佔,例如在光天化日之下搶劫、偷偷的竊取財物或是像偷斤減兩地騙財。
不改變貪財慾念的人是不會快樂的。 如同前述,偷盜的行為在歷經四項步驟後便完成了,同樣也有三種業報:
一、異熟果是你依犯行的大、中、小程度,而墮入不同的下三道,特別容易投生在餓鬼道。
二、增上果是即便你投生為人,也將一貧如洗並遇到許多小偷、強盜。
三、等流果是由於阿賴耶識中所累積的這種不善習氣使然,你在未來累世中都會喜歡不告而取。
        措嘉,如果你摒棄犯下這些行徑,將會有三種果報:你會有截然不同於前述三者的業報,像是投生為人、天道,會很富有等等。
        沒有經過允許卻想取走屬於他人的物品,會使你多劫都生而窮困。